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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兔眼迷离 第112节 (第6/11页)
刻,她觉得没准石恒已经认出了自己,只是没有拆穿罢了。双方分道扬镳之际,那枚骨印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拿回来。若真安然返了羯,如猛虎归山,再想下手,也不太容易。莫不如趁着还在路上,自己先动点手脚。 四人之间,最坦荡的反倒成了含焉。她坐的离河水近。盛夏晚间,水流清凉。身子都给人瞧过了,也不在乎一双脚了。因此,她脱了鞋袜,将双足浸入水里,尽情享受三年来不曾拥有的自由。 长这么大,上一次在马背上颠簸,还是西北沦落,自己被胡人掳了去。再有,就是今日了,还是一跑就是一整天。只是,心里欢欣足以掩过所有疲惫。哪怕她觉得自己快要散架了,还是拖着酸软的小腿去撩水花,兴起处,发出咯咯的笑声。 玩了好一会,她才收了腿。用了些吃食和清水,便安静坐那,用探究的目光去打量薛凌。两人隔了一段距离,又是晚间,只能隐约看见一个人的轮廓。其实这一路,她也没瞧清楚薛凌长什么模样,只是最开始从草丛里出来晃眼一瞥,知薛凌看上去,和自己差不多大。 这几年颠沛流离,迎来送往,人间惨事也见得多。但她终不过十七八,两具尸体在自己面前滋滋往外冒血,还是本能的发出了尖叫,然后,那位姑娘的手就卡到了自己脖子上。含焉不自觉的按了一下脖颈,还有些微微痛楚,估摸着是有指印淤青的,可见,一开始,他们当真没打算带自己走。 她又把目光转向石亓处。说来好笑,她不知道薛凌长什么模样,也不知道石亓长什么模样。在胡人的地头,汉人比牲畜还不如,她又是汉人中的妓。这些天床上地头,唇舌肌肤,又怎样呢?她未曾直视过石亓一眼,唯恐惹了这位小王爷不喜。 直至此时,她终于能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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