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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一章 丑中之美 (第4/5页)
苦!亡,百姓苦! 他开始写的时候,周敦颐顺手就施展出来了一个水镜术,将林封谨写的东西投射了出去,就类似于幻灯片那样的放了出来,惯例的,首先吸引住所有人的,还是林封谨的那一手字。 林封谨虽然经过了书院的强化突击培训,但他那一手字也顶多就只能说是笔迹清楚罢了,和漂亮完全都挂不上钩,而他此时写出来的这首词的字体,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丑。 不过多看两眼以后,这种丑却是有一种非常独特的味道在里面,仿佛是死蛇挂树,僵蚕卧匾,丑虽然丑,别有一种残缺而畸形的美感在里面。可能这种说法相当抽象,举一点实际例子出来就知道了。 西方的著名雕像维纳斯,一挖掘出来就是断臂的,试问一个残废的女人有什么美的?让你娶她当老婆都要三思吧?可是说实话,就是这残缺之美,才触动人心,曾经有很多大艺术家想要将维纳斯的断臂续上,但没有一个人成功,因为这残缺的美,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了维纳斯的独特风格。 又比如说苏州园林当中的盆景,这些盆景按照自然生长出来的规律,是决计不可能长成那样的,却是被人工强行扭曲成那样,算是格外的畸形吧,可是哪怕是在这种残酷的扭曲面前,人们却会欣赏这种畸形的美。 还有最典型的怪癖,那就是裹脚,古人对三寸金莲的追捧狂热,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......... 而且林封谨写的这一首词倘若将一个一个字单独拆分出来看的话,那简直就若顽童涂鸦,可是从整体上来说,却是互相支撑,浑然一体,就像是一个美女,她的五官可能读力出来看可能额头太宽,眉毛太浓,鼻子不挺,嘴唇太厚,但综合到一起来,五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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