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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四百九十三章 (第1/4页)
听到李紫霞说可以放过他,李见水连忙问道:“什么条件?” 李紫霞道:“放弃你在公司的股权。” 李见水作为李怀山的亲弟弟,也是唯一的兄弟,当年是跟着李怀山打江山的,李怀山对这个弟弟也没得说,让李见水参股,成为公司的大股东之一。 兄弟二人的股权加起来,占比有40%。 本来,李怀山一度拥有对金玉集团的绝对控股权,他独自一人的股权就有52%,但后来为了筹集资金,李怀山出售了股权。 这样一来,李怀山本人的占股就少了,不过,他仍旧有着30%的股权,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。 李见水之前的打算非常好,他手握40%的股权,只要再拉拢到11%的股权,就可以达成和万古的交易,将公司卖给万古。 这11%的股权,还是很简单的,只要股东会议上,任意有两个股东支持他,这笔交易就板上钉钉了。 谁知道,这个时候,李紫霞回来,一回来就要拿走30%的股权。 李见水的形势一下子就变得很被动,他仅有的10%的股权,如果要赢得明天的投票,他就需要争取41%的股权,这就意味着,他要拉拢绝大多数的股东。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李紫霞今天就几乎说服了股东们了。 李见水见形势不妙,才昏了脑袋,使出昏招,想要逼李紫霞无条件交出股权。 他一开始倒也没想过要杀人,他是贪财,但不意味着他穷凶极恶,但最终在欲望的驱使下,他还是失去了理智。 现在,他非但得不到李紫霞的股权,李紫霞反过来向他索要股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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