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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章 翻脸比翻书都快 (第2/4页)
。 “桀桀桀桀!我劝你交出鹿角!我饶了你!不然,今天你就得曝尸荒野!” 四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子手里拿着鬼头刀,团团围住了两个背靠背的青年,看上去是打劫的。 “好家伙,这地方还有打劫的呢?这要是一个月没碰到人岂不是饿死?” 上官明月撇了撇嘴。 “看你那一副没见识的样子,荒野上的劫匪三年不开张,开张吃三年而且他们正常都是狩猎妖兽卖钱,碰到人了那不好意思,目标就从妖兽变成人了。” “呵呵,保护动物珍爱生命。” 萧玄打趣了一句,看着前面事态的发展,这几个人实力都差不多,都是玄尊境界。 境界太低的人是不敢独自到荒野上的,死亡率非常高。 即便是地至尊每年死在荒野的也不在少数。 被四个劫匪围住的是两个青年,一个青发碧眼,手里拿着长枪,另外一个红发,手里是阔刀,看样子是谁家的子弟到荒野来历练的。 “你们居然敢在这种地方抢劫,就不怕魔城的人出来吗?这里距离鸿蒙魔城可不远!” 的确不远,萧玄他们两个出来才没到十分钟。 “嘿嘿嘿!哥儿几个做的就是刀口舔血的买卖!怕死?怕死还会出来打劫?你长脑子了吗?给你最后一次机会!我数三个数!” “三!二!一!” 这两个男子显然都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,他们两个一看衣服就知道是大部落弟子,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!要么说还得出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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