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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节 (第2/6页)
的好处是,被别人掳走,她肯定会千方百计地逃。但住在他家,她就会安心等。 如此再安排翁氏出现,拖住她的全部注意力,眼见她耐心快要耗尽时,再放出谢繁漪的笔迹为线索。 按常理推断,她在看见谢繁漪的字迹后会改变主意,留下来继续追查。谢长晏当时的第一反应也是不走了,然而就在那时,她想起了一件事—— 那时孟不离刚开始养那只黄狸,有一天黄狸外出玩,染了疾病。某日她在搭建舆图,猫跳上几案,咳咳几下吐了一大摊污物在上面。她又好气又好笑,正收拾时,孟不离跟阵风似的进来将一碗药灌进了黄狸口中。 “它怎么了?” “它得了钩虫病。”回答她的是在一旁看书的“风小雅”彰华。 “你怎么知道?” “我请兽医给它看过。” “多久了?” “半个月。” 她看看孟不离再看看彰华,有些郁卒:“为何没第一时间告诉我?” 彰华放下书,淡淡地瞥她一眼,似笑非笑:“为何告诉你?你养它?你会看病?” “我、我、我起码跟它住在一个屋檐下啊!” “事件发生时,人们最先找的,是能解决难题的人;其次,是相关人;最后,才是不相关的人。所以,你不算最晚知道此事的,好比令堂,就不知道。” 谢长晏无语,只好瞪着他。 那是她在知止居时很小的一件事情。现在想起时,却是字字掷地有声,令她整个人为之一绷。 “事件发生时,人们最先找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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