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479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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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北宋大法官 第479节 (第5/6页)

不了。虽然在理论上,听着是可行的。”

    富弼摇摇头道:“他最后那句话的重点,并不是指若依此法,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,而是在于要比法家多想一步,如此才是解决之道,这一步应该就是如何解释正当权益。司法改革中的公检法就已经是加大百姓上诉的权力,那么剩下的问题,就是围绕这一点立法。”

    曾公亮好奇道:“难道宋刑统上面的律文还不够吗?”

    富弼道:“刑统的立法初衷是在于统治,应该归于儒家之法,而法制之法的初衷是在于捍卫个人权益,不能混为一谈。”

    赵顼看向富弼笑道:“富公似乎很推崇此法?”

    以前富弼说什么,都是圣人为先,此刻他张嘴就是法制之法,不一样了呀!

    富弼稍稍迟疑了下,如实道:“臣的确是比较推崇此法,因为臣认为法制之法是我朝祖宗之法的完美补充,是可以解决许多问题。”

    赵顼点点头,道:“富公可愿担此重任?”

    富弼显得有些犹豫。

    王安石突然道:“官家,此举不妥。”

    赵顼一愣,“先生此话怎讲?”

    王安石解释道:“正如我方才所言,这正当权益是可多可少的,多则阻碍政令,少则从于法家,基于这一点,那么谁掌立法,谁将手握大权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、文彦博登时充满鄙视地看着王安石。

    在这一众宰相之中,这王安石与富弼对这法制之法了解的最为清楚。

    只不过王安石是凭借自己的天赋,他的思想本就具有超前观念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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