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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79节 (第5/6页)
不了。虽然在理论上,听着是可行的。” 富弼摇摇头道:“他最后那句话的重点,并不是指若依此法,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,而是在于要比法家多想一步,如此才是解决之道,这一步应该就是如何解释正当权益。司法改革中的公检法就已经是加大百姓上诉的权力,那么剩下的问题,就是围绕这一点立法。” 曾公亮好奇道:“难道宋刑统上面的律文还不够吗?” 富弼道:“刑统的立法初衷是在于统治,应该归于儒家之法,而法制之法的初衷是在于捍卫个人权益,不能混为一谈。” 赵顼看向富弼笑道:“富公似乎很推崇此法?” 以前富弼说什么,都是圣人为先,此刻他张嘴就是法制之法,不一样了呀! 富弼稍稍迟疑了下,如实道:“臣的确是比较推崇此法,因为臣认为法制之法是我朝祖宗之法的完美补充,是可以解决许多问题。” 赵顼点点头,道:“富公可愿担此重任?” 富弼显得有些犹豫。 王安石突然道:“官家,此举不妥。” 赵顼一愣,“先生此话怎讲?” 王安石解释道:“正如我方才所言,这正当权益是可多可少的,多则阻碍政令,少则从于法家,基于这一点,那么谁掌立法,谁将手握大权。” 司马光、文彦博登时充满鄙视地看着王安石。 在这一众宰相之中,这王安石与富弼对这法制之法了解的最为清楚。 只不过王安石是凭借自己的天赋,他的思想本就具有超前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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