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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64节 (第5/6页)
恰稍一沉吟,道:“当然是以理相劝。” “什么理?” “圣人之理。” “对了!” 张斐点点头,“这就是儒家之法的本质所在,你若觉得容易,那只能说明一点,你比孔圣人还要厉害。” 叶祖恰惶恐道:“祖洽岂敢与圣人相提并论。” 张斐道:“那你又说这不复杂?” 叶祖恰先是一愣,但旋即便答道:“我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儒家之法的本质。” 张斐执笔在木板上又写上“儒家之法”,又在二法中间写上“宋刑统”,旋即问道:“你们以为当今宋刑统上面的律文疏议,是更偏向法家之法,还是更偏向儒家之法?” 这! 一干学生是犹豫不定。 从名字来看,自然是更偏向法家之法,之前这都是常识,如今这常识开始被扭曲了。 忽闻一个苍老的声音,“若依你所言,应该是儒家之法更偏向法制之法。” 张斐抬头看去,说话的不是别人,正是富弼。 这老头听着也入迷了,都开始回答问题了。 这话又说回来,其实张斐方才要闪,也不完全是羞辱学问,这个课,真不太合适这些学生,反倒是适合富弼、文彦博这些人。 “富公言之有理。” 张斐拱手一礼,又道:“为什么是更偏向儒家之法,因为儒家讲得就是世俗道理。比如说亲亲相隐,法家是肯定不讲这一套的。 可就人性而言,子告父,父告子,这十有八九,就是在逼人说谎,虎毒尚不食子啊! 虽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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