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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4 (第4/4页)
了他六岁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能做到收放自如,不会再出现不小心捏碎什么东西,又或者一跑跑出几个州的情况出现。其中种种艰辛,从兰斯攒了两年还没有什么进展的贡献点数量中可见一斑。 兰斯是在玉米田里捡来的。 克拉克也是在玉米田里捡来的。 强纳森有时候会把两个小家伙扛在身上,亲昵地喊他们玉米田兄弟俩,叫兰斯大玉米,叫克拉克小玉米。 这一天早上,大家围着桌子吃早饭。 强纳森叼着吐了草莓酱的全麦面包片去开邮箱,打出一叠纸来,有银行保单、业务促销、每周两封之一的来自莱克斯·卢瑟的明信片、还有一封上署收信人为“玛莎”的信。 强纳森看来寄信人的名字,下意识地牙齿一合,幸好接的快,不然面包一定得掉在地上。 兰斯看着莱克斯寄的明信片,这是一张手绘的明信片,上面的图是莱克斯亲手画的,他足足寄了两年的明信片,每一张上面的图基本上都是他自己画的,要不就是他拍的照片,他那天的所见,看得出非常用心和耐心。但他一般写的东西却不多,也不会有特别漂亮的句子,比如:“我家的猫生了两只小猫咪”,然后画上几只可爱的花斑猫;“院子里的蔷薇花开了”,他会画几朵花,或者拍一张照片。 这次的信也和以前差不多,他画了一盆植物,嫩绿的含羞草—— “兰斯&克拉克: 我买了一盆含羞草,养的很漂亮。希望能给你们看看。 by莱克斯” 兰斯微笑了一下。 抬头却忽然发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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