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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一十五章 保护 (第2/4页)
兵马从山东撤回天津,但李植一直没听。如今山东境内李植驻扎九千兵马,足以威慑全省。 明代的法律有《大明律》,全称《大明律集解附例》,是太祖高皇帝制定的法典。这部法典定下了大明的种种秩序,是法学历史上评价颇高的律法。李植如今是大明的臣子,实行不同于大明律的法律不但会让天子生疑,还会让百姓们无所适从。所以李植的法庭使用的法律,暂时还是《大明律》。 随着李植以后势力的发展,如果以后百姓在李植的管理下生活方式和文化都发生了变化,李植自然会修改大明律,发展出自己的一套新律法。 整个山东,李植的法庭系统雇佣了近万人员。法警和书记员都是二两五钱月钱,包一日三餐,法官的待遇更高一些。这些人员每个月消耗李植大量的银子,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。 李植计划从未来山东的商税和田赋中弥补这笔开支。 当然,饭要一口一口吃,商税和田赋的事情直接触动山东各群体的利益,面临的阻力更大。要在法庭把司法权控制住以后,才一步一步推进。 九月初三,各地装饰一新的法庭打出巨大的招牌,开始接受诉讼了。 经历了这么多困难,山东的法庭总算是开了出来。从此山东一省的司法,就控制在李植手上,这也算一件大事。这一天李植专门赶到了山东,在各地检查法庭的运转情况。第一站,当然就是济南的地方法庭。 济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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