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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50 (第4/4页)
。” 邱明顿了顿,又道:“对了,他月底生日——别说是我说的啊。”邱明眨了下眼,“进去吧。” 庄钦被他的目光推了进去,手放在门把手上。 李慕是公司合伙人,大股东,不过没有什么具体的职位,因为几乎不来公司,也不需要上班,没人知道公司另一个老板是这么个……走在潮流前沿的型男。 这么形容也没有错,李慕喜欢定制的鞋,但更常选购各大品牌大量应季的限量新款,最喜欢的季节是春秋两季,因为可以穿各式各样的卫衣、外套、风衣、毛衣……喜欢的设计甚至会多买两件。 其实在庄钦的印象里,他出现在头条新闻上的时候,都是颁奖礼,除此之外他什么活动都不参加,私生活非常低调,连个社交账号也没有,根本不出来营业。 由于不在国内生活,所以他私底下是什么样,其实连他的那些铁杆颜粉也不清楚。 粉丝们凭借冰山一角,将他们的偶像塑造成了一个完美的、值得顶礼膜拜的神。 庄钦一度也是那么认为的,他像冰冷的雕塑,像南极雪山,没有人能靠近他。 打开门,入眼是宽阔简约的办公室,位于中层的一大面落地窗背后是城市的水泥森林,夕阳的橘红色光芒被百叶窗遮掩一半,李慕坐在会客厅的扶手沙发上,腿上盘着一只养得皮毛顺滑油亮的白猫。 他修长的手指放在猫的皮毛上,另一只手拿着手机,庄重的沉思模样犹如一位君王,连腿上的猫都像是陪他征战沙场的白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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