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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38 (第3/4页)
鹿群附近的领地最受青睐,在异兽中间最为抢手。 “原生野猪也住在那里。”黑松开口道。 “总比住在猛禽附近好。”鼹鼠耸耸肩膀。 “这倒也是。” “所以这附近都是无主的领地?”一只雌鸵鸟开口道。 对上鼹鼠警惕的目光,雌鸵鸟变成类人形态,抱起一只正打饱嗝的小鸵鸟,友好的笑了笑:“我叫图姆,是齐乐的朋友。” 猫爸侧过头,眯眼看向雌鸵鸟。 图姆放下小鸵鸟,抱起另一只,用掌心抚过小鸵鸟的肚子,对齐乐眨眨眼。 想要打消鼹鼠的顾虑,这是最快的办法。同为原生种,她相信对方能够理解。再者说,以双方的关系,即使谈不上亲密,做个普通朋友总没有问题。 猫爸收回目光,没有提出异议。 “我叫娅姆。”另一只雌鸵鸟走上前,同样抱着小鸵鸟揉肚子。 比起雄鸵鸟,她们更喜欢类人形态,行动起来相对方便。 看着妹子身上的吊带衫铅笔裤,想起自己的小皮裙,齐乐卷起尾巴,果断决定,在没有成功“进化”之前,还是维持原始形态比较妥当。 “阿瓦,过来一下!”娅姆对着配偶招手。 图姆做出一样的动作。 两只雄鸵鸟快速跑过来,翅膀上电火花闪烁,正在彼此角力,拉拽着一条双头黑蛇。 鼹鼠惊吓不小,差点跑回地洞。 “别害怕,没事。”松鼠安慰小伙伴,前爪按住鼹七的肩膀,“我们有约定,他们不会对你们下手。要是遇到危险,还会出手帮忙。” “是吗?”鼹鼠仍有些不确定。不过看在松鼠的面子上,到底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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