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卷:众生卷1天谴者_第66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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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66章 (第3/3页)

,然后关窗逃离。

    会场沉寂了下来。

    那么,这就是一起放火案件。丁支队扫视了专案组的民警们一眼,强调道,一起死亡多人的严重、特大放火案件。

    虽然结果是非常严重的,但是放火人的主观动机应该并没有想到这个结果。我说,放火人可能只是为了一个小小的恶作剧。

    恶作剧?是小孩子干的?祁科长问。

    我摇摇头说:根据报案人反映的情况,凌晨一点钟,他刚刚闻见一股焦煳味道。说明点火的时间,可能是在夜里十二点以后。这个时间,一般小孩子都被家长管束着睡觉了。而且,小孩子不怎么使用牙签。

    有什么依据是恶作剧呢?丁支队问。

    我说:用牙签堵锁眼,本身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,根本不可能造成房门从里面打不开的情况。那么,我认为这就是一种恶作剧。同时,用打火机点窗帘,这同样是一种意义并不大的行为。如果是蓄意放火,完全可以携带助燃剂,然后从沙发开始起火。所以,我认为用打火机点燃窗帘,一样也是一种恶作剧的行为。

    既然是恶作剧,就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了,这样的矛盾关系,可就不好排查了。丁支队说。

    有发现。一名侦查员走近专案组,拿着一个物证袋,说,刚才例行巡查现场周围的同事,发现现场楼房西侧的外墙根,靠着一束塑料花。

    塑料花?我从侦查员手上接过物证袋,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肯定是刚才有人趁着天黑放过去的,之前我们巡查还没有发现。侦查员说。

    这束花上有很多灰尘,应该是放置很久的,而不是特地买的。我说,偷偷摸摸地冒险去现场放花,我觉得肯定就是放火人干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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