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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6 (第4/4页)
这两条领带,一条宝蓝色,一条藏青色,纯色系,光泽饱满,让人爱不释手。叶伦一边走,一边还在低头看,只觉得都很好,选择困难。 新闻上总是说,走路的时候要专心,不要玩手机,不要打游戏,更不要看领带,不然一不小心就会撞上什么人。 叶伦不听劝,结果在进门的时候,“如愿以偿”地一头撞进某人宽厚的胸膛,手上一抖,领带盒果不其然,掉了—— 他还傻着,倒是对方运动神经发达,反应极快,抄手一捞,稳稳接住。 “这么不小心?”体育生语含无奈。 叶伦眨了眨眼睛,顺着他的手,到胳膊,到肩膀……一路往上看。这才注意到,就这么会儿功夫,擎风已经飞快地换了一身西装: 中规中矩的白色衬衫,熨烫得平平整整,纽扣妥妥帖帖地扣好,只因没有系领带,所以空着最上面的两颗,显出几分随性和闲适。 西装外套和裤子都是深灰色的格纹,大气、稳重,又不失活泼;比海军蓝要沉稳,又不如黑色那么挑场合,用在平面广告中,不深不浅,效果会刚刚好。 皮带和鞋袜都是最稳妥的亮黑色,皮带扣却十分精致,英伦风格的徽章图案,镀金表面,相当抢眼。 叶伦之前还在想,以擎风现在的发型,流氓又野性,一身正气浩然的西装,十有八九会被他穿出几分雅痞的气息。 但等他真换上了,却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儿。 归根结底,还是擎风的气质特别。一个平日里不张扬,不显山露水,低调沉默又温柔大气的男生,换上西装,绝对不会“痞”,只会酷,只会气场爆棚,性感得让人无法直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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