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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7章 分外眼红 (第1/4页)
比钱比不过,这个名叫爱德华的鬼佬小子要想在女人面前出头,就得拿出点别的东西来。 只见他先是掏出跑车钥匙,随手往餐桌上一丢,仔细一瞧,还是奔驰的跑车钥匙,好不气派! 然后这小子又掏了根雪茄出来,一口咬掉前面的烟头,再用名牌打火机点燃,好不潇洒! 这家餐厅可以抽烟,但通常带女人来吃饭的男人,都不会在女人面前刻意抽烟显摆,因为那样一点也不酷。 这小子却觉得嘴里叼根雪茄就牛逼哄哄了,那些小姑娘们一定会被他的这种“男人味”迷得神魂颠倒。 然而,小姑娘们只会闻到烟味,而且她们绝大多数都是不喜欢男人抽烟的。 今天这个金发小洋妞儿,她就眉头一皱,对那小子道:“这里是在室内呢,你就不能别抽你那破雪茄了吗?” 那小子道:“我这可是正宗古巴雪茄,六十美金一根,我爸出差时专门从国外带回来的,一般人想抽还抽不到呢,可不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随随便便能搞到的东西。” 说着他看了一眼沈复。 但沈复压根没搭理他,就在那里闭目养神。 那小子又道:“我爸前些日子去了趟南美,谈成了一笔大生意,估计能赚个上百万美金,而且这件事我也有跟着出力。” 小洋妞道:“你?你出了什么力?” 那小子道:“我爸从南美搞了一批翡翠,正好我认识个哥们是鼓捣翡翠生意的,就从中牵线搭桥了一下。” 那小子的语气里满是自豪,看来是真以这件事为荣呢。不过看他二十出头的年纪,若是真为家里办成了一件正事,倒也确实值得自豪。 小洋妞道:“还有这种事情呢?你挺厉害的啊,不过南美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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